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3日,坐落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定路富华小区A7。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242,是其时中国大陆唯一在国内上市的民营海运企业。
公司的首要事务阅历了屡次转型。开始,中昌大数据首要从事国内滨海及长江中下游港口散货运送、疏浚工程和货品署理等事务。2016年,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主营事务转型为大数据智能营销软件和服务事务。现在,公司的首要事务包含国内数字化营销及国外数字化营销,首要产品有营销保管、营销服务、营销软件、作用营销、精准营销、大数据营销软件和品牌广告服务等。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黄启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6,665,122元。公司地址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定路富华小区A7,邮政编码为52950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数据”),股票代码300104,近期因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分。本文将深入分析中昌数据违规行为的具体状况,以及此次事情对公司和出资者的影响。
依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分决议书[2023]15号,中昌数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未按规则发表相关买卖:中昌数据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发表从其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出资(集团)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拆入金额19,951,645.43元,但实践拆入金额为1,028,351,008.71元,未按规则发表上述事项。
未及时发表严重诉讼及发展状况:2020年1月,中昌数据的子公司上海钰昌出资办理有限公司触及严重诉讼,但中昌数据未及时发表该诉讼及发展状况。
针对中昌数据的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经查询、审理完结,中昌数据未提出陈说、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则,中昌数据及其相关职责人员被责令改正,并给予正告,一起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及职责人员名单,行政处分决议书中未具体发表。
中昌数据的违规行为,不只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出资者能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补偿诉讼,要求补偿出资差额、佣钱、印花税和利息丢失等。
针对中昌数据的违规行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已向从前购买过中昌数据的证券出资者打开诉讼署理搜集,署理出资者索赔诉讼。这为受损的证券出资者供给了保护本身权益的途径。
退市对中昌数据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名誉受损、融资途径受限、出资者决心下降等。此外,退市后,中昌数据将面对退市板块的监管压力,需求严格遵守退市板块的相关规则。
中昌数据因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监管部门的严峻处分。此次事情再次提示上市公司,信息发表是证券市场的柱石,上市公司有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在实行信息发表责任,保护出资者合法权益。一起,出资者也应提高危险认识,重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止出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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